简介:
日前,浙江省餐饮痕迹化监管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现场会在台州召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智慧、各地市及部分县(市、区)局分管局长、处(科)长共50余人参加会议。
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林胜甫介绍了台州餐饮痕迹化双轨责任制监管模式,台州自2014年开始着手餐饮服务重点单位风险管控工作,一步步探索与实践,出台《台州市餐饮服务痕迹化监管实施意见(试行)》和《台州市餐饮服务痕迹化监管实施意见(试行)》,实施餐饮服务重点单位“双轨责任制模式”,以痕迹化管理为手段,理清餐饮监管部门和企业主体之间双边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有效规范企业自控和部门监管行为。
目前,台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已初步形成了“重点突出、责任明晰、企业自控、部门监督、齐抓共管”的共管共治局面。今年,餐饮监管工作逐步智慧化,解决盲目的检查,有针对性地对高风险餐饮单位加强检查,纸质检查模式改为电子模式,简单方便,易于查找档案,统计分析全市情况。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陈智慧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她分析了当前全省餐饮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主要表现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优化了监管氛围,日臻成熟的共治机制优化了监管环境,逐渐完善的体制机制优化了监管协同,日渐配套的法律法规丰富了监管抓手,这些是成绩,也是机遇。同时也要看到全省餐饮基础仍然薄弱、部分单位法制意识淡薄、新兴业态发展快难监管、日常监管缺动力、监管信息化滞后等不足与问题。
各地要充分认识痕迹化监管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阐释推行痕迹化监管是深化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痕迹化监管有利于提高监管质效,有利于提高责任意识,有利于化解监管风险。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是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根本基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是党委、政府的明确要求,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和基础,是提升监管效能的有效措施。痕迹化监管是规范监管部门的执法行为,是落实监管责任的体现;痕迹化管理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担当,也是法定责任必须为的事,两项工作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她要求,各地要全力以赴推进餐饮痕迹化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总结经验,建用并举,推进餐饮监管信息化建设,要尽快启动移动执法终端推广工作,继续深化“阳光厨房”建设成效,并大胆创新,不断巩固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稳中向好的局面。文/记者连待待 戴正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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