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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7批次食品不合格

时间:2016-12-05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消息 编辑:----

简介: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果及其制品、保健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5类食品45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其中,水果及其制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保健食品10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7批次,乳制品102批次,豆制品11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在不合格产品中,潮之选专营店在苏宁易购(网站)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凉果厂生产的丁香榄,检出规定不得检出物——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亚历蒂斯食品专营店在京东(网站)销售的标称杭州哎哟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核绿葡萄干,检出规定不得检出物——柠檬黄。其他不合格原因为二氧化硫超标以及维生素A检出值低于标准值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河北、浙江、山东、广东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北京、江苏、山东、湖南、广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1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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