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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共享延边和谐幸福生活

时间:2016-12-05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

简介:

食品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5月份,国务院食安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延边州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也是吉林省唯一被确定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的地级市(州)。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目前,延边州委州、州政府已把创建作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列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创建活动开展过程中,延边州将以“共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共享延边和谐幸福生活”为主题,始终聚焦群众需求,将“社会认可、群众满意”这一根本标准贯穿创建始终,坚持高标准创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使创建过程成为群众“获得感”与日俱增的过程,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改变。近日,记者就未来三年该州如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采访了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魏亚利。

工作中的魏局长沉稳干练,雷厉风行,而且,她也是吉林省食药监系统唯一一个女局长。对于延边州此次创建卫生城,她充满了期待且信心十足。魏局长表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对延边州意义重大,不仅对提高延边州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百姓饮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可以有效提升该州的知名度、城市影响力和竞争力,并对食品、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是提升该州城市形象,全面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延边州委、州政府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高度重视,州政府领导先后三次听取筹备工作专题汇报,先后召开州政府常务会议、州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部署创建工作。吉林省委常委、副省长、州委书记庄严,延边州州长李景浩分别对创建工作进行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延边州政府已成立了以州长李景浩为组长、副州长千海兰为副组长的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延边州委、州政府联合下发了《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意见》,州政府将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州政府重点工作予以督办考核。未来三年,延边州将举全州之力,多措并举,共同向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发力。

具体举措有:

一、构建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一是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明晰责权。延边州、县(市)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内容纳入本级政府的 “十三五”规划,并就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十三五”专项规划。健全完善各级政府以及街道负责同志牵头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责任划分清晰,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全面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消除监管空白,层层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严格落实。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加强州、县(市)两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以及州、县(市)公安部门专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机构的建设,充实村(屯)、居委会专(兼) 职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 小时。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按照要求配备。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将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检测经费纳入州、县(市)财政预算,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当地实际需要,检验经费至少支持4 份/千人的检测样本量(不含快速检测);食品协管员有专门经费保障;创建工作经费、创建宣传经费专项保障。四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组建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强硬件、软件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有效整合县(市)级检验检测资源,县(市)级具备常见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每县(市)至少配备一台食品快速检测车,每个食品监管所至少配备一台执法车辆和一套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建立食品检测室( 站) 建设,补助检验检测费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溯源体系,完善蔬菜产地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屠宰及肉品流通追溯系统。县(市)级行政区域均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五是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所占比重不低于3%,争取达到6%,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六是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食品产业发展政策,加强政策引导,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大力培育食品品牌,实施品牌战略,发挥其质量管理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

二、 加强有力的监督执法力度。

着重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落实跨部门、跨县(市)的案件协查、产销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立案查办,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健全与司法部门的线索通报、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信息发布等机制,及时依法移送、侦查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涉刑案件,未出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把行政立案处罚情况和刑事立案处罚情况作为衡量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指标。公安机关集中力量查办一些食品要案、大案,适时公布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食品案件,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

加强全过程监管和全覆盖监督。建立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等监管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全面掌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列出风险等级清单。根据风险分类和信用等级进行现场检查,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和抽检,按规定的覆盖率和频次对监管对象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处理机制,确保发现的问题食品得到及时处置,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规范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惩戒失信行为,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

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力度。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提升基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科学制定并实施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和居民膳食结构调查。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提高延边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能力和水平。

深入持久开展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出台管理办法和引导规划,鼓励支持其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引导其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节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建立厨房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得到规范处置,开展“地沟油”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和市民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其周边等为重点场所,以高风险品种的生产企业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食品店等为重点监管对象,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农药、“瘦肉精”、兽药、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严防私宰肉、病害肉等流入餐饮加工或消费环节。

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发挥延边州食品安全基础信息平台、食品检验检测综合分析及风险评估信息平台的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风险评估预警作用。基本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全覆盖。在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建立完善蔬菜溯源系统,实现蔬菜从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到超市、农贸市场、早夜市、餐饮、食堂的溯源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三、落实健全的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或纳入登记管理,并持续符合发证或登记相关条件。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以企业法人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强食品企业内部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保证食品安全投入,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责任管理、企业自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三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用可追溯制度倒逼和引导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有效追溯,30%以上生产经营者安装应用电子追溯系统,实行电子追溯管理。其他生产经营者探索建立二维码追溯机制。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应召回食品召回率达到100%。四是加强企业有关人员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 小时。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量化分级管理。行政区域内持证餐饮服务单位95%参加量化分级管理。参加量化分级评定单位的公示率达100%。推行良好生产规范,建立HACCP 或ISO22000视频监控等先进管理体系。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全部具有自建或自控奶源。

四、建全高效的应急管理制度。一是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建设。县(市)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编制应急操作手册。二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建专门的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和应急专家队伍,每年至少培训一次,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及时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及时控制事态发展,迅速查清事故原因,严格事故信息报送,及时向社会通报事故原因和查控进展,避免社会恐慌。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未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四是规范信息管理。加强信息沟通,促进部门间、县(市)间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监控,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五、实现食品安全的共建共治。

开展立体化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充分利用重要路段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地铁电视、公交视频等载体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在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公路客运站、食品相关企业、各类交通工具、建筑围栏、社区(居委会),在醒目位置设置创建工作宣传标语、专栏、宣传板等多形式开展创建宣传,积极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和科普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及创建工作“五进”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科普网点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和课堂教育。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程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引导公众科学、健康、理性消费。政府部门每月举办面向广大基层群众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场;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开设食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社区覆盖率60%以上;当地电视合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学期至少1次。

大力推行网格化监管。通过乡镇(街道) 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所)实施网格化监管,使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全面覆盖,建立集中受理、分配办理、高效处置、全程监管的快速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机制。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4 小时不间断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达100%。

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支持媒体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政府管理、部门履职、企业诚信和社会监督的共治氛围 。文/马萍 记者 陈银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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