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春节临近,山东省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维护广大群众饮食安全。
自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2月20日,该局在全市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单位,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学校周边等为重点部位和区域,以肉及肉制品、鲜活水产品及水产制品、蔬菜、调味品、海米为重点品种,突出制假售假、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等重点违法行为,对辖区内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该局将对莱芜香肠等肉制品、食用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白酒、调味料、糕点等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开展专项抽检,并在节前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引导群众安全消费。
为强化宣传教育,该局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节日期间,该局进一步完善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健全节日食品市场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举报投诉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文/本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 郭增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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