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自进入汛期以来,部分省份遭遇洪涝灾害,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和供应受到一定程度影响。针对汛期食品安全特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发出以下风险提示。
消费者
牢记七点保障饮食安全
一是保持清洁:饭前便后要洗手;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等防止蚊蝇孳生。二是生熟分开:生熟食品分开盛放;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定期消毒。三是烧熟煮透:加工处理肉、蛋、奶、鱼等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尽量不加工和食用冷荤类食品。四是注意存放:食物存放要防尘、防蝇虫、防鼠、隔水防潮,高温天气食物易变质,不要吃变味、发粘、发霉等变质食物。五是选择安全食材: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必要时购买瓶(桶)装饮用水;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不购买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六是预防营养缺乏:可以服用维生素和矿物质补充剂以预防微量营养素的缺乏。七是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在外就餐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拨打12331,发生食物中毒者,应及时就医。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四个严格”做好汛期预防自救
做好汛期预防自救。尽可能保证洪水、积水不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受灾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恢复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前,要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场所的消毒和食品加工各环节的环境与设备检验,确保卫生条件符合有关生产经营的要求。
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制作。受污染的设备、设施及器具必须经严格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不得投入市场;发现变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时销毁;禁止受潮、霉变的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再次投入生产使用。严格食品用水。汛期严禁使用地表水作为生产经营用水和清洗设备设施及工器具用水,防治交叉污染。严格食品运输。对运输工具要进行清洁消毒处理,运输过程中要采取防腐、防雨、防蝇、防尘等措施,不使用化工专用车、垃圾车及其他不宜运输食品的车辆。严格食品分发,尽量采用小包装,少量多次分发。分发食品的同时要指导合理的再加工及安全食用方法。
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
加强救援食品检查和抽检检验
灾区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应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要对集体供餐的食堂实施严格监管,避免因卫生条件差、交叉污染等因素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对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做好储存、转运、分发的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二要对临时应急状态下的食物加工环境和供应地点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对洪涝导致霉变的粮食和食品,应依法及时处理。三要加强对洪涝地区居民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公众不喝未经消毒处理的水;不捞食、捡食水中、路边的不明动植物或食品。
救援食品供应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救援食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严格督促救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产、运输、分发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尤其是做要好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一是救援食品要符合灾区特点和需要,应选择适宜的救援食品。二是新鲜或冷冻的动物性产品,含水量较大、宜霉变、不宜常温保存,以及非定型包装直接入口类食品等不宜作为救援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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