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力保障《食品安全法》等各项制度全面落地,河北省启动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工作。在2016年3月29日,《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并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地方省级人大继陕西省、广东省颁布后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了法治化快车道,也为全省7800万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又多了一道法治屏障。
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制定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河北省小餐饮管理办法》、《河北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及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措施,并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了由全省各级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参加的《条例》贯彻落实视频会议,对《条例》及其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对《条例》的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去年7月1日,石家庄、唐山、张家口、保定、邯郸五市在当地同时举行了《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行动,印制登记证、备案卡及相关文书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深入宣传《条例》及其相关配套制度,提高“三小”业主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广大群众食品安全管理的参与意识。
据了解,该省各地按照省政府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编制的“办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明白纸”的相关内容,及时组织印制和发放,使“三小”业主了解登记备案流程及其食品安全责任义务。各级政府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解决登记备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进一步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省政府食安办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丁锦霞告诉记者,经过各级政府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得到了很好地贯彻落实。截至目前,全省已对12211户食品小作坊,53742户小餐饮,134847户小摊点完成了登记备案工作,占全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调查摸底数的90.24%。文/记者石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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