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紧急部署,快速反应,迅速行动,把抗洪救灾作为近期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全力做好抗洪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湖北省受灾地区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夺取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紧急动员靠前指挥,迅速组织全省系统投入抗洪救灾。灾情发生后,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汛抗洪救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投入到防汛抗洪救灾,全力保障防汛抗洪救灾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了防汛抗洪抗灾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沟通和工作督查督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成立13个工作组,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带队,分赴受灾严重地区指导防汛抗洪救灾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向灾区派出了由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家和技术骨干组成的食品药品检验专家组和快检技术工作组共86人,指导抗洪救灾食品药品检验工作;全系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技术支撑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按照省局的部署和要求,紧急行动,迅速开展工作,确保救灾急需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紧盯重点强化监管,确保抗洪救灾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针对抗洪救灾形势,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大对灾情严重地区的粮、油、蔬菜、肉类及饮用水等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排查灾后或过水后重新开业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杜绝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及原辅料、半成品和病死、淹死的牲畜家禽或被洪水浸泡污染发霉变质的食品进入食品消费环节。启动食品消费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够做到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求各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对被污染的可疑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登记,妥善保管,并在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报告。杜绝被水污染、变质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上市流通和使用,要求各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要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依法规范经营行为,严把购进渠道、验收、储存、养护等重点环节,重点做好消毒类、清热解毒类、急救类药品的储存和供应工作。截至7月15日,全省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7269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3487家,指导督促129家受灾企业对受损的食品药品和原辅料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深入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在灾民安置点制作悬挂宣传横幅2000多条,散发《灾民临时集中安置点应急供餐食品安全要求》《灾区不能利用食物》《安全用药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5万多份,全省5000多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深入抗洪一线及灾民安置点,就灾后如何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预防食源性疾病等相关知识现场开展宣讲和指导,强化了受灾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加强对捐赠食品药品的监管。随着抗洪救灾工作的深入展开,社会各界踊跃捐赠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为保障救灾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下发了2个紧急通知,对捐赠救灾食品药品的监管提出明确要求。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把防汛抗洪救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全力保障防汛抗洪救灾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
一是进一步充分发挥各级食药安办的职能作用,主动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做好防汛抗洪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对灾民集中救助安置点、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生猪等畜禽产品检疫检测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防止灾区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灾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检查灾区餐饮店、集贸市场、副食店和捐赠食品的质量安全。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要严格监控,严禁使用污染发霉变质的原料加工食品,严控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销售。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良好的市场秩序。三是进一步组织监管人员深入灾区、深入灾民集中安置点,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灾区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四是进一步强化应急,充分做好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查明原因,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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