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为进一步提高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近日,该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建设活动,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根据方案,从今年开始,该省每年将在全省创建不少于20所“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力争到2020年全省省级示范学校食堂达到100所以上,并按5%比例选定“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示范培训基地。
据了解,凡两年内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全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食堂,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均可以申报“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每3年复审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创建工作办予以取消并收回牌匾:2次(含2次)以上无法及时完成创建工作办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的;发生30人(含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故的。
为鼓励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省创建工作办将根据创建工作情况给予扶持奖补。确认为创建单位的,根据用餐人数不同,将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扶持经费;确认为授牌单位的,根据用餐人数不同,将给予5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奖补经费。此外,为确保“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进展顺利,审核未通过的创建单位,不得重复确认为创建单位;被选定为“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示范培训基地的单位,一次性给予30万元扶持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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