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针对近期长江中下游等地出现多轮强降雨天气,部分地方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鲜菜、瓜果等农产品价格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保障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和价格稳定。必要时,可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防止价格过度上涨。(7月10日 中国新闻网)
7月以来,全国许多地方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鲜菜、瓜果等农产品因灾减产、供不应求,价格上涨在所难免。这时候,就迫切需要地方政府实施调控举措,将上涨幅度控制在预期之内。然而,蔬菜价格上涨,除了因灾减产、供不应求之外,一些不良菜企趁灾打劫、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是幕后推手。然而,无论是囤积居奇还是串通涨价,均是一种违反价格法的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理应予以坚决制止和打击。首先,应重拳打击中间商囤积居奇,炒买炒卖,防止炒家乘机抬高价格,人为制造市场混乱和恐慌,重罚菜价“逢灾必涨”的幕后推手。同时,遏制菜价“逢灾必涨”,不应止于价格干预。
首先,政府应组织指导大型连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流通企业直接采购蔬菜,稳定蔬菜市场,避免菜价暴涨暴跌。其次,有关部门应深入各地进行调查研究,掌握蔬菜市场行情,及时向各地发布准确的蔬菜市场信息,避免菜农灾后盲目跟风种植一个品种,引导菜农种植适销对路的蔬菜,鼓励菜农多种植反季节的大棚蔬菜和精品菜,提高市场竞争力。再者,各地应借鉴和推广上海做法,给蔬菜价格投保,既保障市场供应,平抑菜价,又减少菜农损失,充分调动菜农种菜积极性,统筹兼顾市民和菜农的双重利益。
还有关键的一点,就是调控政策不能满足于“头痛医头”,要着眼制定长效措施,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比如不仅要在菜价过快上涨时,采取措施平抑菜价,更要在菜价异常低迷时,出台保证菜农利益的措施。此外,可以适当兴建冷库,增加蔬菜储备规模,调剂季节供需,以保证菜价相对稳定,避免菜价大起大落对菜农和市民造成的伤害。更重要的是,要着力减少从菜地到餐桌之间的环节,疏通蔬菜销售渠道,降低环节成本,严格把守“两头”:一方面,监督蔬菜企业公平交易,严禁其蓄意压低菜农的蔬菜价格;另一方面,督促蔬菜企业诚信经营,防止他们囤货居奇、漫天要价,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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