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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会召开

时间:2016-08-02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钟婷婷 记者黄小桂

简介: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已于今年5月25日由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从9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是在2007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基础上作全面修订的,是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出台以来全国第一部修订通过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实施,有助于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是该省食品安全领域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

为了做好新法的宣贯工作,切实提高全省食品药品系统监管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于7月29日上午举办《条例》的专题宣贯会。宣贯会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参会范围覆盖省、市、县(区)局及基层所。主会场设在广州的中国电信会议中心,分会场设在全省各地市,大部分市、县、区的电信会议点。主会场参会人员有,省局领导及机关各处室人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从事食品检验、审评等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广州市、区局相关人员。分会场参会人员有各市、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法规及食品相关监管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从事食品检验、审评等技术工作的人员。

会上,广东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骆文智作宣贯动员讲话,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解读,部署贯彻实施《条例》的相关工作。骆文智局长从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特点以及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三方面,全面解读了《条例》,并对如何贯彻实施做了部署,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准确把握《条例》,全面贯彻《条例》有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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