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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吹哨人”是保障“舌尖安全”重要举措

时间:2016-08-12 来源:深圳晚报 编辑:付彪

简介:

经深圳市政府审定同意,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财政委员会近期联合印发了《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奖励办法建立了“吹哨人制度”,鼓励业内人士举报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企业正式员工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奖励可达60万元。(7月30日 《深圳晚报》)

食品监督难就难在违规生产具有隐蔽性,监督部门难以监督到位,一些企业因此而无所忌惮。毫无疑问,“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食品企业职工对于本企业食品安全状况往往最为了解,让他们勇当“吹哨人”,不仅有利于弥补政府监管盲区,而且可以更加充分地揭露行业潜规则,对于扭转食品安全的形势,无疑助益良多。

不过,现实中由内部员工举报而查处的食品安全大案并不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内部监督渠道不畅,另一方面出于趋利避害的人之本能,内部员工举报企业违规行为,往往存在着诸多顾虑,甚至面临难以预知的风险。比如2014年深圳沃尔玛洪湖店“黑油”事件,举报人通过视频举证该店煎炸用油“一个月不换”以及涉嫌用过期肉等原料制作熟食等问题,一个多月后,沃尔玛对举报人作出了解聘的决定,理由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同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唯有让可能获得的收益(奖金)高于可能付出的成本,才能激活内部员工举报企业食安隐患的热情。近年来,山西、安徽、山东等地相继建立了“吹哨人”制度,重奖企业内部举报者,其作用赫然显现。但相比之下,无论是保护措施还是重奖力度都远不如深圳。据悉,深圳在认真吸取经验的基础上,创设了企业内部自主纠偏制度,即要求企业公布举报电话,企业员工人人都是“吹哨人”,其无形中降低了员工举报带来的风险,加之有丰厚的奖励“保底”,如一级举报按实际入库罚没款的30%给予奖励,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吹哨人”的后顾之忧。

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深圳专门针对“企业正式员工”实施重奖,在制度机制上创新破解了“举报困境”。可以说,重奖“吹哨人”,使其所得大于所失,对企业强化自我约束、增强诚信生产是一种倒逼,对政府降低监管成本、保障“舌尖安全”是一个“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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