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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出台治理食品安全谣言地方指导性意见

时间:2016-08-15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郭增辉 昝立峰

简介:

 近日,山东省莱芜市食安办、市互联网信息管理中心、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防范和打击食品安全谣言工作的意见》,共同打击编造、传播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食品安全舆论环境,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这是全省防范和打击食品安全谣言的首个地方指导性意见。

《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依法依规、准确及时公开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各级网信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加大对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的监测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和社交平台;各级公安部门负责深入排查编造、散布食品安全谣言的线索,逐一甄别,追根溯源,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意见》要求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进一步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确保防范和打击食品安全谣言工作取得实效。按照《意见》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教育引导,要求企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经营,坚决避免因商业利益和不当竞争,恶意编造散布不实言行的违法行为;同时将加强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权威的食品安全信息,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科学的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各级网信管理部门将积极引导新闻网络媒体和社交平台以专业负责任的态度,客观公正地报道食品安全的事实和真相,不哗众取宠,不做谣言的“放大镜”和“助推器”;同时对自行监测和食品监管部门移交的编造、散布食品安全谣言的线索及时处理,根据调查结果,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该关停的关停,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各级公安部门将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意见》安排,各级各部门将做好辟谣的工作,及时通过自有阵地和新闻媒体对不实谣言进行辟谣,对于政治影响大和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谣言,将及时通过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回应、以正视听。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加强工作研讨,强化联合行动,切实抓好谣言的发现、研判、辟谣和治理四个环节的有效衔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编造、散布食品安全谣言的行为,着力建立防范和打击食品安全谣言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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