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 详情页

呼和浩特实行案件信息通报制度

时间:2016-08-15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王寅 记者霍建国

简介:

为切实提升食品药品稽查办案效能,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沟通,有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开始实行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信息通报制度。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后,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查处情况。市级相关部门和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可根据违法案件信息通报情况,将受到行政处罚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从重查处。2016年上半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向市级相关部门、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12起。

该制度的实施增加了市级相关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上下级单位之间的业务沟通,有利于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部门对违法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实现了稽查办案信息的共享和共用,初步构建了食品药品“大稽查”的新格局。

关注食品安全

中国食品安全大会组委会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复制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中国食品安全大会组委会  邮编:100070  电话:010-68232903  63703066-8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