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 详情页

上海修订食品安全法市域实施办法

时间:2016-08-15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

简介:

 新食品安全法施行7个多月后,上海正对《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办法》的修订,已列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16年度立法计划。目前,《办法》的修订草案已经形成,计划今年9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目前已形成的《办法》修订草案,共分8章98条,与现行《办法》的6章62条相比增加了36条,调整和修改了46条。

另悉,上海已将“小餐饮店备案管理”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该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作为《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重点内容之一。

一直以来,由于房屋属性等原因,不少餐饮店尽管不扰民、周边居民有需求、从业者本身也有意愿,但办不出证照的,仍然属于“黑户”要被查处。

据介绍,对于这类餐饮单位,监管部门考虑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让他们参与“小餐饮店备案管理”试点。试点条件至少有3项:环评要通过、不产生油烟扰民、确保卫生安全。具体要求包括: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店;经营蒸煮类(如麻辣烫、面、馄饨、馒头等)、奶茶类等不产生油烟的餐饮业态;取得周边邻居和物业公司等相关利益户的签字同意。

推出“小餐饮店备案管理”试点,并不意味着对无证照餐饮放松监管,而是引导餐饮单位合法合规经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阎祖强表示,既然是备案,而非持证照经营的正规餐饮店,其经营活动就要受到更严格监管。这类备案店,要建立起可追溯的台账记录,并向社会公示相关食品安全信息,从业人员也必须具备健康证。一旦在有效备案期内,发现其违背当初的承诺或规定,实际经营业态超出承诺的范围,就必须立即停止经营。

关注食品安全

中国食品安全大会组委会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复制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中国食品安全大会组委会  邮编:100070  电话:010-68232903  63703066-8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