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四有两责” (基层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和监督抽验责任),从总体上对广东建设全国一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明确了工作方向和主要任务。
《意见》提出打造全国一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四个目标,一是体制机制统一权威,二是技术装备先进精良,三是队伍素质专业过硬,四是治理水平科学高效。《意见》要求,要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的工作理念,规划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框架,着力优化和完善 “1+N” 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重点明确坚持依法监管、坚持分级管理、坚持放管结合、坚持权责统一、坚持效能优先、坚持社会共治等六项原则。
《意见》主要举措通过“十个强化”,对具体监管行为做出了界定和规范。一是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保障事中事后监管的统一权威。加快统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明确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二是强化统筹推动职能,促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落实。发挥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作用,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县)创建。三是强化决策研判职能,确保事中事后监管的科学性。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建立完善食品药品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机制。四是强化检查抽检职能,实现事中事后的精准监管。加强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实施食品药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五是强化应急管理职能,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处置能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化应急管理队伍。六是强化依法查处职能,维护事中事后监管的严肃性。落实投诉举报管理制度,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着力加强“两法衔接”管理。七是强化惩戒失信职能,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透明度。完善食品药品信用监管体系,落实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制度,实施违法违规者联合惩戒。八是强化宣传教育职能,发挥事中事后监管的综合效力。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拓展宣传教育平台。九是强化督导落实职能,实施对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监督。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十是强化监管保障职能,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保障水平。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意见》作为纲领性文件正式出台后,围绕落实《意见》,广东省局将结合《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配套制度建设,从14个方面构建57项基本工作制度,在横向涵盖食品药品的研发、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行政行为,在纵向涵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省、市、县、镇各个层级工作职责,并据此延伸出“X”项具体配套工作制度。下一步广东省局将继续完善监管工作规范。在建立健全基本工作制度和配套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相关工作监管规范,包括监管清单、监管标准、监管责任等事项,明确监管什么、如何监管、谁来监管,做到“有制度就有流程,有行为就有痕迹,有工作就有评价,有监管就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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