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食药安全大于天,监管责任重如山。近年来,河南省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监管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今年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处食品药品案件530件,会同公安部门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依法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保持了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以强化综合协调为抓手
推动了全面工作上台阶
该市政府食安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将食品安全重大项目列入市“十三五”规划,重点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加强与市法制、公安、检察部门的协商会商,建立了部门间、区域间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会商、行刑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高效运转。
以完善体制机制为基础
开创了监管新局面
加快推进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作为全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市之一,濮阳市以办公业务用房、办公设备、执法快检装备、制度规范“四统一”为标准,全面提升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水平,整体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成效显著。
健全执法责任体系。按照“一制两化”(监管责任制,执法规范化、法制化)要求,细化日常监管检查、案件办理、行政处罚等执法操作流程,建立了事权清晰、责任明确、执法规范的工作制度。
推行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制度。落实现场检查、问题核查、随机抽检、飞行检查等监督检查制度,建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告诫、责任约谈等预警机制。
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制定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完善了“红黑名单”制度,建立了食品药品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联动机制。发布“红黑榜”26家,形成市场倒逼企业诚信守法的机制。
以强化执法监管为重点
促进了监管能力新提升
狠抓日常监管。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分类监管机制,建立销售者档案,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全面有序推进餐饮服务企业量化分级管理,狠抓药品GMP、GSP规范实施,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0480余家次、药品化妆品789家次、医疗器械1556家次,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1530份,圆满完成重大活动安全保障29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查处。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食品“三小”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疏堵结合、分类治理、规范引导、全面提升”的方法,狠抓食品“三小”治理。截至目前,全市系统食品加工小作坊备案515户,小食杂店办证1844户,小餐饮办证1574户,流通摊贩备案542户,餐饮摊贩备案330户,取缔“三小”单位194户,查办案件17件。扎实开展了元旦春节专项整治、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打击销售病死猪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等专项行动12次。先后开展非法经营疫苗、药品流通领域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经营行为、高风险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8次,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明显规范。
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
强化了技术支撑能力
拓展食品溯源监管平台的应用,初步建立了功能完善、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全市食品安全信息库。目前,已上传录入到食品溯源监管平台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管信息13208家。同时,监管人员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在执法现场录入的检查信息,即可同步上传至食品溯源监管平台,提高了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
开发了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软件信息系统,目前,全市中等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录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320家。5月30-31日,全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濮阳市举行,较好发挥了“明厨亮灶”工程试点市的示范带动作用。
以简政放权为助力
提升了依法治理能力
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放的食品生产环节行政审批职能;梳理行政职权312项,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行政职权流行图,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审批。大力推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办理,让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
以宣传教育为抓手
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3·15、12331宣传日、6·14信用关爱日、全民公益日、食品药品安全巡查等有效载体,利用制作宣传展板261块、设立咨询服务台144个,发放宣传资料6.6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500余人次,播放公益广告240秒,引导消费者学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履行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社会责任。积极借助“互联网+”手段,充分利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打造新型宣传平台,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食品药品科普知识以及食品工作动态3000余条,营造了浓厚的社会共治氛围。
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
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狠抓作风建设,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明确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松。制定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修订完善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督查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责任追究内容,加大了督导检查力度,及时督促问题整改。通过采取明察暗访、实地查看、突击检查等方式,对作风纪律、落实节日廉政纪律要求、履职尽责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12次,督促整改问题14个,印发《督查通报》5期,干部队伍整体形象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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