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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重奖出击 力争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时间:2016-08-23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陈瑷 本报记者程伯全

简介:

成都是中西部地区世界500强企业数量最多(271家)、设立外国领事馆数量最多(15个)、开通国际航线数量最多(85条)的城市,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的“美食之都”。目前全市常住人口约1500万人。在这样一个特大城市之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象复杂,监管任务非常繁重。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的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执政根基。

2014年,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部印发《关于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成都市的实际,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财政局以成食药监〔2014〕64号印发《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分总则、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监管管理、附则6章28条,由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4年4月21日起施行,试行有效期2年。今年,成都市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这是成都市进一步动员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据了解,新的《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已于2016年7 月11 日正式实施。

2016年8月4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了新修订的《办法》,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相较于2014年颁布的《办法》(试行),新《办法》提高了举报奖励的标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奖励办法设定的奖励标准提高了一倍;增加了重奖奖励的情形,在影响重大、犯罪手法新型,且造成或可能造成系统性、行业性风险的违法犯罪行为,规定了重奖情形,最高奖励60万元;细化了举报奖励的具体情形63项违法行为;精简了奖励发放流程,创新缩短发放周期、小额奖金电话充值领取方式;强化监管系统内部管理;增加保密措施;优化内部奖励资金管理。值得一提的是,新的举报奖励办法精简了奖励发放流程,此前查证属实并处罚完成后,才向举报人发放奖金,现在查证属实后就可发放奖金;举报人也可自己选择是否结案领取奖金和奖金的领取方式。

“众人拾柴火焰高”,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来共同监管全市的食品药品安全。这样的举措,对成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也是一种极大的推动。

联合媒体力量 实现投诉举报的全民联动

舆论监督是全民联动当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2010年,该局建立了媒体沟通QQ群,作为该局新闻发布和与记者交流的平台,目前,成员包括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到各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新闻宣传联络员,覆盖了中央媒体驻川单位,以及省、市各大电视台、电台、报纸和新闻网站等主要媒体。据不完全统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科宣处每年接受媒体记者的咨询、采访要求和意见交换在400次以上,全年平均每日达1次以上。从2014年开始,该局每月召开驻蓉主要媒体参加的新闻通气会,定期通报该市食品药品监管重大举措和成效、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和典型案例,同时与记者开展面对面交流和互动。此外,该局还积极与市级媒体协商,开辟食品药品安全专栏,联合开展深度宣传报道。目前,在CDTV-3上开办了《师兄有说法》,《成都日报》、《成都商报》、《华西都市报》上分别开辟了“食安成都”和“蓉城食事”、“蓉城舌尖 食安为先”等专栏,成都电台上设立了“食药安全你我他”板块。

2015年,为鼓励全民参与食品药品安全,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的自律意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效能,该局在2015年的全国食诉举报“3·31”主题宣传日启动“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全民联动”行动,拓展投诉举报的渠道,有力震慑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这项行动包括了三个方面:一是鼓励全民参与,欢迎社会公众举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面向社会征集食品药品监督热心人士,发动各方力量收集成都市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等企业、单位违法行为的线索,进行举报。从业人员、退休人员、媒体从业者、学生家长、社区干部都有可能成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联络员。同时,该局在“四品一械”生产企业、餐饮企业、大型商场超市、药店等区域设立“1233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提示牌,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诺做到所有投诉举报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对于反映的违法行为,一经监管部门查实,举报人将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奖励;二是媒体的联动,除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12331”投诉举报电话和“成都食药监”官方微信、微博,该局还与驻蓉20余家新闻媒体联动,开辟绿色通道和平台,集中受理新闻媒体转交的投诉举报;三是舆论监督,成都市食品药品举报中心将受理的投诉举报分发到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或者相关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欢迎媒体记者跟踪报道,欢迎信息联络员参与,对调查和执法过程予以监督,对违法企业予以曝光。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不仅向举报人反馈,同时向社会公示,做到公正执法、透明执法。承办单位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同时报市投诉举报中心。举报中心向提供媒体反馈结果,并通过市局政务微信、微博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修订举报奖励办法

鼓励市民参与食品药品监督

据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旧《办法》的试行过程中,他们发现该《办法》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举报奖励作用发挥不够,《办法》与实际举报奖励工作的贴合度不高。同时,为适应新食品安全法,投诉举报奖励办法也亟须更新。

据介绍,2013年-2015年,成都市发放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金额逐年攀升,分别为4万元、30.7万元、79.61万元。但是,成都市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远未达到预期效果,据该局稽查总队统计,2014年、2015年成都市来源于投诉举报的案件分别占总案件数的10.54%、21.55%。可见,投诉举报在违法案件查处中也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在新形势下,成都市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一是多数举报奖励的额度不高。按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财政部制定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奖励金额按货值金额的1%~6%,举报货值金额10万元的案件线索,奖励金为1000~6000元,因此,上万元的奖励不多。2015年成都市单件发放奖励金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14件,占全年发放件数(604件)的2.3%,奖励金低于200元(含200元的)占发放件数的80%,现有的奖励标准,对公众的吸引力还不强;二是公众对举报奖励的参与热情不高。其主要原因在于:不少公众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的渠道、方式还不清楚;对可以举报的食品药品具体违法行为有哪些不清楚;部分公众缺乏举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积极性;部分举报人觉得举报奖励申领的程序繁琐、奖励金发放周期较长,而放弃了举报奖励;三是公众对举报还存在畏惧心理。特别是食品药品行业的从业人员或被举报人的熟人朋友,因害怕举报信息泄漏被打击报复,而不敢举报,因此,匿名举报和主动放弃举报奖励的情况时有发生。2015年度成都市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案件共计836件,已发放奖励的604件,因主动放弃或不能联系到举报人而未能发出奖励的232件,发放率为72.25%。

2015年10月1日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第一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其他城市也相继出台了与新版食品安全法相适应的管理办法,鼓励公众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并进一步加大了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力度。

奖金更加亲民

领奖方式更加便民

寻到“症结”所在,再经过广泛的调研,成都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对症下药,修订的主要内容更加具有吸引力,一是提高了举报奖励的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奖励办法设定的标准为:一级举报奖励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6%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奖励;二级举报奖励按案件货值金额的2%~4%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300元的,按300元奖励;三级举报奖励按案件货值金额的1%~2%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奖励。从成都市的实践看,市民举报积极性不高,金额低是主要原因之一。为此,成都市再次提高奖励标准,主要是:一级举报奖励按案件货值金额的8%~12%给予奖励; 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奖励;二级举报奖励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8%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600元的,按600元奖励;三级举报奖励按案件货值金额的2%~4%给予奖励, 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200元的,按200元奖励。

二是细化了举报奖励的具体情形,《修订稿》中增加了“奖励情形”的部分,共计梳理出常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63项,其中:食品领域26项、保健食品领域7项、药品领域15项、医疗器械领域9项、化妆品领域6项。这样做,既是公众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有更具体的认知,也便于提高举报内容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三是精简了奖励发放流程,《修订稿》中新增了执法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移送司法机关后,奖励金即可发放,奖励的发放不受处罚决定最终执行情况的影响。增加了对于不超过300元(含300元)的小额奖励金的情形,举报人可选择以电话充值的方式领取。

四是加强了举报奖励工作的管理,《修订稿》要求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部门按照首问负责的原则,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案件线索,应当及时报告食安办统一协调处理。并要求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完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相关制度,明确各部门内部举报奖励审核、发放、监督的职责分工。

五是增加了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对于重大举报案件(奖励金额超过2万元的、业内人士举报或者举报人要求保密的举报案件)中对举报人的奖励,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机构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机构负责人直接办理奖金的申请、审核、发放,并强化了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

六是增加了对奖励资金的管理,对奖励专项资金的管理,明确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奖励专项资金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同时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限期整改。

因地制宜

新修订《办法》颇具成都特色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办法》之中包含了一些带有成都特色的独创性内容。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独创重奖,在影响重大、犯罪手法新型,且造成或可能造成系统性、行业性风险的违法犯罪行为,规定了重奖情形。如发现新型化学品充当添加剂、生产假药面向全国流通等类似的影响重大的案件,则可以突破原有标准给予奖励,但原则上不超过原奖励标准1倍,最高可达60万元。

在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上,成都市独创更完备的个人保密措施,在原有保密的基础上,对于那些举报重大犯罪行为的群众,所有的个人资料信息都将得到保密,不得泄露,避免举报人受到报复打击。

以前的“查证属实并处罚”,现在变更为属实即给奖励,只要提供协管、线索或者是信息的,都一律给予奖励,这一举措大大减少了繁琐办案程序带来的拖沓,增强了大众的积极性。

此外,对于举报投诉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给予群众自主选择权,来选择自己获得的奖励,一是不等结案,选择最低1000元的奖励金额,二是可以等待结案,选择货值金额的12%或最低1000元的奖励,更方便群众的是,奖励的金额可以以充话费等形式,来转交给群众,这大大地提升了奖励效率,有利于提高成都市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药品监督的热情。

据悉,2015年9月,成都市被纳入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创建。成都市新修订《办法》的实施,举报投诉奖励程序的由繁到简,举报人安全隐私的进一步保障,加之越来越高的奖金吸引,看得出政府为动员大众参与到监督中来、激起全民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热情所作出的努力。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督工作会在共同努力之下越走越好,这些举措也给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事事回应 件件落实

投诉举报工作成效明显

自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成都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记者了解到,2015年成都市食品违法立案2832件,处罚金额2541万元,其中投诉举报案件674件;药品违法立案458件,处罚金额1074万元,其中投诉举报案件35件。全年发放投诉举报奖励604件,同比去年增长486%;发放投诉举报奖励金79.6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15.63%。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2015年4月13日,接到了群众的书面举报,反映海霸王成都食品物流园区徐盛华冷冻食品经营部C4冻库,有涂改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的行为。该局立即指派稽查总队进行调查处理。4月16日,执法人员对徐盛华在海霸王(成都)食品物流园区内冻品区4栋29号经营的商铺及租用的冻库进行查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7453.02元;罚款1297004.44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344457.46元。同时,给举报群众,发放举报奖励金8.64万元。

同样是2015年,再来看看新津县发生的事件。一男子竟因吃馄饨被认定为吸食毒品,导致无法参军。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获知情况后,来到男子就餐的花桥镇金桥街馄饨大王店,对该店的牛肉酱、杂酱、大香料进行抽样检测,并对以上产品进行扣留(封存)。检测报告令人惊讶,竟测出大量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及蒂巴因成分。按照成都市食品药品行刑衔接规定,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此案移交新津县公安局立案处理,发放举报奖励金3万元。

2015年7月24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接到投诉举报,反映有人销售疑似假药的情况。得到情况后,执法人员开展前期的深入调查和摸排,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稽查支队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行动,控制了该名犯罪嫌疑人蒋某某。经初步核实,该犯罪嫌疑人是从互联网上购买假药,冒充某批发企业业务员,开具伪造的出库单和私刻出库章,销售假药。在犯罪嫌疑人私设的库房里,发现了价值金额76万余元的非法经营药品。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移送检察机关,进入诉讼程序,发放举报奖励金3.04万元。

群策群力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出谋划策

政府部门、监管部门的努力和付出已见诸一系列举措和成效之上。除此之外,在8月3日召开的座谈会上,一些专家和媒体的声音也值得关注。

一些从事食品药品安全报道多年的媒体人对于现阶段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也给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有媒体人说到,在新媒体蓬勃发展的当代,信息更有效地传达给老百姓尤为重要。例如“意见领袖”,基于他们巨大的影响力,他们能快速地将有效信息传达给老百姓。这种现象的确值得注意,如出台的这一系列办法措施,是否能够真正动员老百姓和媒体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是否还有什么缺陷,都需要在实践中进行学习和检验。

食品方面的专家也提议到,保障食品药品的安全,需要从提高市民素养、落实从业者主体责任、完善相关的法律等方面入手,从而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对于这些,专家建议:一是建立开放的“科普基地”普及食品药品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素质,让大家能更好地完成监督;二是政府部门应加强与广大市民的沟通交流,明白老百姓所思所想;三是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可使用“以儆效尤”的办法,来达到警示目的,更好地规范市场。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解读新的投诉举报奖励办法

成都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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