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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加强复原乳液态奶标签标识管理

时间:2016-08-25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钟刚 李国光 华成明

简介:

乳制品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近日,在个别地区复原乳加工液态乳未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有关规定标识的问题发生后,为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复原乳液态奶标签标识的管理,对液态奶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总体情况较好,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内容涵盖了企业原乳收购、原辅料进货验收、原辅料贮存、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检验等多个生产环节。按照相关规定,乳制品生产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实行液态奶标识制度。以复原乳为原料生产液态奶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原料比例。以生鲜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处理的巴氏杀菌乳标注“鲜牛奶/乳”。以生鲜牛乳为原料,不添加辅料,经瞬时高温杀菌处理的超高温灭菌乳标注“纯牛奶/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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