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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宿豫区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监管

时间:2016-08-29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 王利宏

简介:

 为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农村集体聚餐特点,积极落实措施,加强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引导农村群众健康、安全聚餐。

一是建立完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责任落实。以区政府食安办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全面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经营者从业行为,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加强村(居)食品安全网络建设,推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置、责任落地。

二是实行备案制度与现场指导,确保监管到位。建立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与备案制度,明确了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备案的范围、时限、内容等要求。并由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在聚餐前一天或聚餐当天到现场进行检查指导,查看食品原材料采购、制作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指导人员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事前现场评估,对现场评估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指导整改。

三是制定完善相关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农村集体聚餐人员一旦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及其它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首先得到信息的举办者、承办者、加工制作人员、食品安全信息员,应立即向乡镇食安办报告,乡镇食安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乡镇政府、区食安办、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派人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对造成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举办者、承办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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