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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

时间:2016-09-12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黄欣

简介: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委6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宣布,国家决定自2016年起取消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的玉米临储政策,放开玉米收购市场,同时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对玉米种植者发放补贴,保障种粮基本收益。

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的补贴范围是全省所有种植玉米的市、县。补贴对象为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补贴资金采取省对市、市对县核定补贴额度,县对玉米生产者按统一标准直接发放补贴。

辽宁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魏跃晖称,对于土地流转的,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玉米生产者,土地流转合同或协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补贴依据是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玉米种植面积,不包括在国家及省已明确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土地或禁止开垦土地上的玉米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玉米种植面积。

对生产者发放补贴资金,全部通过惠农“一卡通”系统由县财政直接将补贴资金打入生产者存折账户,要求各地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领、代扣、挪用、挤占补贴资金。辽宁省农委现代农业发展处处长王玉丰称,2016年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将在10月31日前完成,发放完毕后,县财政部门将全县补贴资金发放详情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告。

目前,辽宁省已结合实际制发了《辽宁省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辽宁省玉米生产者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辽宁省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核实工作方案》。

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自2007年实施以来,对于稳定粮食生产、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国内、国际市场的变化,玉米临储制度也暴露出库存积压、亏损严重、中央财政支出负担不断加重等突出问题,影响了种植结构调整和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文/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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